在哪里申请安居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申请受理机关 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或原房改审批所在的区住宅(建设)局。 审批决定机关 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审批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审核→申请人领取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批复(同时申请安居房换证的转给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安居房换证部门审核→申请人缴纳税费并领取市场商品房《房地产证》)。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重大复杂的经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 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发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批复,有效期限为6个月。 审批的法律效力 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批复后可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换领市场商品房《房地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