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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 ( C O 2 ) 、 甲 烷 ( C H 4 ) 、 氧 化 亚 氮 ( N 2 O ) 、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目前针对温室气体的核算方法,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进行核算:

1、排放因子法:活动水平(AD)×排放因子(EF)=碳排放量

注:活动水平(AD):产生温室气体排放的活动,如燃煤、用电等

排放因子(EF):单位排放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实测值或默认值

2、碳质量平衡法:二氧化碳(CO2)排放=(原料投入量×原料含碳量-产品产出量×产品含碳量-废物输出量×废物含碳量)×44/12

注:44/12是碳转换成CO2的转换系数(即CO2/C的相对原子质量)

3、CEMS直接测量温室气体排放量

通过CEMS监测设备对温室气体进行监测,目前在SO2、NOX、O3、CO等污染物监测中已广泛使用,针对CO2气体监测,使用红外法可实现良好的浓度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