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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滞纳金怎么做分录

增值税滞纳金怎么做分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增值税滞纳金怎么做分录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必须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如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将面临滞纳金甚至额外罚款的处罚。那么企业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导致发生增值税滞纳金,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根据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见,滞纳金应该属于罚款类支出,在账务处理时,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发生增值税滞纳金,会计分录为:

A、计提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B、实际缴纳滞纳金: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发生的增值税滞纳金属于以前年度,且以前年度账务已经完成结转,那么根据企业一般会计准则,需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

当发生归属于以前年度的增值税滞纳金时,企业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同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至未分配利润,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实际缴纳滞纳金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延误缴纳税款,不仅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同时也将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因此建议企业务必按照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按期申报与缴纳各项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