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救护车要闪蓝灯而不是黄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救护用标志灯具光色应为蓝色。
公安部对各类特种车辆安装的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1、警车:安装“双音转换调”,“紧急调频调”警报器和红色回转式警灯。
2、消防车:安装“连续调频调”警报器和红色回转式警灯。
3、交通监理事故勘查车:安装“快速双音调”警报器和红色白座回转式标志灯具。
4、工程救险车:安装“单音断鸣调”警报器和黄色回转式标志灯具。
5、救护车:安装“慢速双音转换调”警报器和蓝色回转式标志灯具。
上述各类特种车辆安装的警报器,音调声压级为一百一十分贝至一百一十五分贝。
各类特种车辆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1、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准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2、执行紧急任务时,可视交通情况断续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3、两辆车以上列队行驶时,前车使用警报器,后车无特殊情况不得再使用警报器。
4、夜间十二点后,除特殊需要又特别紧急的情况以外,不准使用警报器。
扩展材料:
1、凡需安装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必须由本单位向所在地市、县公安局申请领取《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方准安装、使用。
2、生产各类特种车辆所配置的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其音调、颜色、形状必须符合本规定。
3、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有权制止,直至没收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参考资料:交通官网-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